2020年5月27日下午,家住河南南阳的谭大哥接到弟弟的电话,他预感要出事,连忙赶到弟弟家中,就看到弟弟弟媳都倒在血泊当中,连忙打电话叫救护车同时报警,警方下午就将凶手张某抓拿归案,这才知道,凶手只杀了谭某,谭某妻子为谭某所杀,怎么回事?
这又是一个俗套的出轨抓包事件,不过却又有其惨烈的部分,谭某是家中老三,通过介绍和妻子小陈结婚,婚后关系一直不错,生了3个孩子,为了给妻子和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谭某一直在厦门当电焊工,只有每年过年才回家。
好在月工资能有1万元,这1万元能供妻子在家不用劳作,供大女儿上大学,二女儿上高中,三儿子上初中,一家人的生活可谓从未缺衣少食,在教育上也不成问题,不过这种长期在外的工作,也不是没有弊端,那就是导致谭某和妻子之间的关系逐渐变淡。
谭某原本是很信任妻子的,可现实却不容许他有这样天线年春节回家时,他听到村里人说妻子有外遇了,那一刻谭某也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可是妻子在他面前看起来很正常,这种怀疑让他抓耳挠腮,于是准备抓妻子出轨的证据,还进行了计划。
他买了录音设备,安装在了卧室里,然后骗妻子说,自己要回厦门打工,当时妻子一点都没有怀疑,还亲自把他送上了车,不过实际上谭某又半路回了家,然后藏在了家中二楼的小屋子里,他之前早已在那里准备好了席子、面包和饼干等物。
那几天谭某就藏在屋子里,从录音里听到妻子出门以后,他才会出去活动一下,因为妻子一直都在一楼,所以从来不知道他就在头顶上,起初妻子的行为也一直没有任何异样,正当谭某捱不过准备放弃时,发现了妻子的异常。
妻子每天早中晚都要和一个人视频,长达一个小时,视频那边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内容无非就是各种挑逗、暧昧的话语,第一次听到时,谭某就神魂俱裂,想立马冲出去质问妻子,不过他忍住了,接下来每忍一天,谭某心中的憎恶就多一分。
继续忍了几天以后,谭某终于见到那个给他绿帽的男人,5月27日早上6点谭某就听见妻子接了一个电话,妻子因为仗着家里没人在开了免提,殊不知全都被录音设备收了,二楼的谭某听得一清二楚,谭某这才晓得,原来就连妻子的母亲,自己的丈母娘也知道这件事!
丈母娘也知道妻子出轨了土地所所长,不过丈母娘没有声张,为什么?因为丈母娘家占地赔偿的事情,还要仰仗自己女儿的这位出轨对象!谭某听见妻子的出轨对象张某,在电话里说了这件事,还表示他能办,中午就去帮她母亲协调。
这种所有人都背叛了自己的滋味,混合着男人被践踏后的尊严,犹如烈酒浇喉,让谭某觉得每一次深呼吸都难受,他双目通红,虽然心里一直在说服自己忍耐,不过当妻子留张某在自己家睡觉,还说:“丈夫不在。”然后两人翻云覆雨以后,谭某还是从厨房抽了把刀。
他握着刀,然后一脚踢开了卧室门,把床上的两人吓了一大跳,那时候谭某已经无法冷静,所以一直说:“别动,别动。”张某哪里能听,衣服都没穿就想走,谭某立马挥刀跟上,当即砍伤了张某的头,腹部也被捅了2刀,血一直往下流。
小陈看了,害怕出事,连忙上去抱着谭某,阻止他,说:“这事都怨我。”可是小陈的维护却让谭某更加抓狂,直接反手开始捅小陈,小陈就这样被他捅死了,然后他又把张某堵在了一楼到二楼的楼梯口,小陈家中构造比较奇特,二楼才能出去,不过门被谭某锁了。
张某进退不得,马上示弱求饶,让谭某先去叫救护车,抢救一下小陈,谭某已经完全丧失理智,嘴里说着:“你不给我10万,你别想走。”然后扑上去追砍张某,直到后来累了,他才搬了一张凳子就坐在楼梯口守着张某,手里拿着刀。
张某一看,又准备说服谭某,可是他下一秒就看到了墙边的铁叉,就拿过来朝谭某挥舞,唬得谭某退了几步,张某得以跑出楼梯口,并且趁机捡起了地上掉的钥匙,又返回去二楼开门,这期间好几次朝谭某挥舞着铁叉,然后一不小心刺穿了谭某的大动脉。
张某拼死冲了出去,他不知道在他身后,谭某已经被他杀死了,跑出去一段时间以后张某打电话叫朋友接他去了医院,其后警方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张某很快被抓,也很快被移交给检察院进行起诉,检察院认为张某虽无杀人的意图,但也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不过张某的辩护律师却认为,张某这是正当防卫,当时谭某虽然停了下来,但堵在楼梯口,且手中的刀并没有放下,仍有犯罪可能,应当认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所以张某是为了避开谭某的追击,才刺伤了他,因此构成正当防卫。
如果是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张某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是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张某的判决结果不得而知,不过即使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决,他也绝不至于死,但这一次出轨的惨烈程度足以让他铭记一生,谭某用死亡终结了这一份伤痛,张某虽然侥幸不死,也要被道德的舆论所裹挟一生,古语说得好——“奸近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