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某是一名95后的男子,他从小不爱学习,因此早早辍学,起初是在家里帮父母种地干活,
到了江苏后,他原本保持着在家种地时的善良与朴实,勤勤恳恳地在工厂干活。但偶然的机会,他对路边摆摊算命的先生产生了兴趣。他很好奇那些算命先生是怎么算到自己的一些经历和想法的,便跟着研究了起来。
在他刻苦研究下,他发现很多江湖术士的特异功能,都只是一些类似魔术的道具。而街边的很多算命占卜,也不过是借助事先了解的信息或者数学规律去蒙骗大伙。
此刻他已经意识到,之前那些给自己算命的先生,不过是通过不断的询问,让自己进入他们的圈套。在建立信任后,对方就可以故作神秘地讲一些话语,推销他们的东西。
凌某也已经习得这些“把戏”,但他不打算将此作为谋生的手段,而是想以此为满足自己的私欲。
凌某的脑子里已经预谋好了具体的违法犯罪计划。他发现,很多人对于算命卜卦这种封建迷信还是深信不疑。他们想通过算命的方式来得知自己未来的“吉凶”,主要是针对“凶”。他们想有一个提前应对与破解的法子。
而这类人群中,女性占比也是相当高。凌某知道通过算命难以赚取大钱,所以将目标集中到了女性身上,他想要以破解“凶兆”之名,对这些迷信算命的女性实施性侵,然后再顺带骗取一些钱财。
因为线下难以去甄别受众人群,凌某主要将精力放在网络上,他给自己的社交账号取“菩提树”这种宗教意味比较浓郁的昵称。然后再通过在各大网络平台发布一些略带禅意或出世风格的话语引起相关人群的注意,然后再通过私信的方式,将对方集中引流到社交账号上。
正如凌某所料。这些女性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对于凌某展现的“戏法”深信不疑,认为他真的是大师。
其中,已婚妇女韩某对于凌某的身份更是信任有加,因为凌某能准确地算出她的姓名、住址等信息。但实际上,凌某距离韩某家不远。他早在快递站点取快递的时候注意到了韩某的信息,快递信息上明确写了电话、姓名甚至购买的佛珠等物品。
凌某也因此通过手机号来添加了韩某的社交账号,并以佛珠这些物品推测她对于宗教类的事物感兴趣。添加完好友后,凌某时刻关注韩某朋友圈动态,在发现韩某有迷茫或抱怨发言时,凌某总是主动发起聊天,为其排忧解难。
经过一段的畅聊,韩某对凌某渐渐放下戒心,对其大师的身份越来越相信了。凌某见时机成熟,便将韩某约了出来。
初见凌某真人的韩某吓了一跳,她没想到大师是这么的年轻,跟自己年纪相仿。见面后凌某也是跟韩某探讨了很多关于吉凶祸福的话语,并严肃地告知韩某将会面临异常祸端。这可吓坏了韩某。
凌某接着表示,如果韩某可以跟自己到宾馆里“做法”,便可帮助韩某“渡过难关”。韩某当即答应。
到了宾馆,凌某嘴里念着咒语,手舞足蹈,渐渐地,他的手开始在韩某身上摸来摸去,韩某以为是仪式,也不敢乱动。最终,在凌某的进一步欺骗下,两人发生了关系。
2020年,1月27日。凌某觉得韩某过于单纯,就想从她这里骗取些钱财。他告知韩某,自己开光了一些戒指手镯。指出韩某如果有兴趣,可以拿家里的金银珠宝来换取他加持过的首饰。
韩某认为健康重要,就拿自己的金戒指跟凌某“加持”过的戒指对换。凌某借机又跟韩某发生了关系。
2020年,4月30日,早已偷偷绑定了韩某银行卡的凌某,发现韩某的银行卡有一笔工资到账,他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其中一部分转走。没想到韩某似乎没有发现,他便更加大胆,最终将5200元全部转到自己账下。
直到韩某到银行取钱使用的时候,发现卡里的工资已经被用光了。疑惑的韩某赶忙报警。警方按照银行卡转账的账号,轻松将凌某抓捕归案。韩某看到凌某被抓,才意识到凌某根本不是什么算命大师。
韩某边哭边向警方诉说自己的遭遇,凌某对自己的行为也供认不讳。最终,警方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求法院对凌某触犯罪的罪行加以判罚。
根据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虽然凌某没有强行与韩某发生性关系,但在法律法规“其他手段”中明确指出,“利用组织或迷信手段奸女的”也算罪。
因此凌某无疑是触犯了罪。并且因为不止一次实施行为,所以见面临严峻的刑事处罚。
根据规定,对公、私进行诈骗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本案中的凌某,以开光为借口,用网购的便宜金属戒指,跟韩某的金戒指进行交换,已经触犯了诈骗罪。首先凌某“大师”的身份就是假的,具有欺骗性,所以他所谓的自己开光也是完全不存在的,是典型的诈骗。
并且“开光”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具有争议的事情。因为开光所说的增加财运和福气,对于科学上来讲,是不可能达到的,所以大家购买“开光产品”想要的财运和福气功效,本身就是比较虚幻的。所以类似于凌某这样的出售开光戒指,完全是触犯了诈骗罪。
同时,最终凌某被抓,都是因为自己触犯了盗窃罪,所以凌某同时背负了三条罪行。数罪并罚,等待他的将是残酷的牢狱之灾。